引用:
作者shadow2013
喔?人民對於振興券繳交的1000元,突然被挪用消失不見,不會有人追查?
你講的東西我有很大的興趣,可不可以把詳細的細節說給我聽?
例如人民繳交的1000,如何變更成不同的名目,變成什麼秘密的外交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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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糾結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拿凱因斯時代的經濟原理來說明。
當初發這個券,在美國政府指定工人去蓋鐵路,水庫才能領。國家以舉債的方式支付或是國家指接付現金支付。也就是說,最後就是印鈔票。
為什麼最後美國可以承受?因為,美國認為這些公共建設,會自然的帶來相應的經濟成長。使得經濟得以活絡,進而產生GDP或是帶動人民消費。
這些公共建設,是政府指定的,而且要領這些券的人得投入勞動。而且假設,這些建設最後真的帶來經濟成長,自然就能彌補發出去的現金「從稅收得到」,或是「活絡了經濟」產生了勞動產出「從交易中獲得收入」,平抑了印鈔票帶來的通膨及物價上漲。「最後這些券」最終是流向食物接濟中心這類地方的。
德國也是一樣,納粹德國也是建立在,將來發動戰爭後,可以佔領並取得原物料來彌補支出,當扣除了相應的固定支出後,剩下及以後的原物料交易及產出自然能源源不絕的產生營利,從而獲得利潤。
從美國的方法來看,只要加印鈔票就能打平帳面上的損失。
從德國的方法來看,稅金提高,變成密秘預算,就能掩蓋過去。「我想政府目前打算採取的方式正是德國的做法」
我們再來看當時美國有錢人,如何運用自已的財富:
本國的經濟蕭條,把手上的錢,拿去對國外放貸,或是海外投資,有錢人的財富仍然不損失,相反的國內消費力變更大。
關於罷韓?一但指定消費對像或是收券的對像,就能達成目的。
而三倍券要成功的唯一方式就是,必需採取數位金流。但是,這只有中國做得到,台灣現在是完全做不到。
三倍券,仍然是有問題的,問題就在,我本來就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這些共服務本來就是拿我的稅金支付的,我為什麼要拿一千去買?我拿一千元去買,政府的公共服務會變更好?直接發給我兩千就好。何必?還是說以後我可以不繳稅?有事上警局再付錢?
還是說我這一千元,政府另有振興經濟的公共建設?「採用美國的操作模式?」那政府要圖利誰?又要辦什麼樣的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