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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田拓海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0
補充一個事情,之前被對方告過恐嚇。

去被警察約談和被檢察官(?)詢問

我都是以沒有那個意思是玩笑話和隔了將近兩年

才去警局報案告我,根本來亂的。當時

詢問的檢察官還差點跟他翻臉,後續是

被判三個月還六個月我忘了,緩刑兩年和不能

再以任何形式騷擾對方。(做起來不難)

緩刑期滿已經過兩年多了
舊 2020-06-01, 01:5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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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田拓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