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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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直街給2000差別就在於
你花3000 政府幫出2000 與 你花2000 政府幫忙全出
數字上的效益差了50%
但實際上我並不看好,因為2000這數字 以目前物價來說
對於人民進行額外消費的誘因完全不高
馬英九時期的3600都效益不彰了更何況現在物價又更高
如果使用範圍沒有明確限定,那很可能使用在原本的民生用途上
但用途限定過於侷限時又很容易造成商家先行漲價造成民怨
我認為比較適當的金額是 付2000 拿到5000
但使用期限要限定領券後1個月內使用完畢,否則只能依比例換回現金
5000元這金額較大 對於額外消費的誘因會大大提升 對於擴大消費會比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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