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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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lair
有上班的都知道
把事情弄得越麻煩
中間就有越多梗
你問為什麼政府不乾脆發兩千就好?
嗯,因為現在只要出一千就可以換三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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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的說法是,消費券對振興經濟效果有限
理由是民眾會去買生活用品,這些本來就要買,變成政府來出錢
沒有增加額外消費,消費券沒多大意思
原來的構想是,先拿出一千元消費,才換到振興券
而一千元是要在特定地方消費,希望能藉此增加額外消費
對某些不是生活必需品的行業有所幫助
可是現在又改為拿一千出來換三千,振興的意義在哪裡?
這樣比消費券還差,至少消費券不用先拿一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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