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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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yntech0307
上次提出來是 "花 4000 得 1000,"
現在是 "花1000得3000",
應該要謝主隆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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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 花0元得 3600,
請大家忘記以前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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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就不能大方一點,直接發3000元?
硬要大家先拿出一千兌換
所以現在的方案是,政府實發二千
老百姓出的一千不是消費換三千,這一千是要給政府的?
又說不排富,與其這麼麻煩,為何不發消費券?
除了電商不能用,其他都可以,去大賣場買生活用品也可,不就跟消費券一樣嗎?
我是沒差,如果不用自己先掏一千出來,用什麼名義叫消費券或振興券,不會跟政府計較今是昨非
何況政府再發消費券,只要一句時空環境不同,我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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