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0910940433
Major Member
 
091094043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引用:
作者polar168
EF是AB所生, GH是CD所生....

反正就是從血緣開始算就對了?

外祖母那層不算, 就是從B跟D(逝)去扶養

然後再有責任的B跟D(逝)的子女, EFGH這4個人

如果

1.BD兩人都無法扶養, 責任就落在EFGH這4個人身上
2.BDEFGH這6個人都無法扶養, 才會落在A跟C身上


是這樣嗎?


欸...除非...好吧,先不管外婆還有沒有什麼家屬就是這樣順位

至於C當然有義務要求子女扶養啊,不奇怪,就算C對小時候GH有什麼特殊事由都會被判扶養權喔,只是看民庭判多少%這樣
然後外婆的扶養權變這樣
B>EFGH(E=F>G=H)
這邊說一下因為亞洲思想男生在順位上會大於女生,法庭都會說男女平等但都唬爛的,70%以上男大於女(傳宗接代)

法院當然這樣判啊
首先老婆娘家沒有必要義務去給予或借住的居住權,你說幾個月幾年就算了,18年耶

然後看C有沒有什麼不當行為
接著就算被趕出去他的GH也還是要養C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20-05-23, 05:00 P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091094043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