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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94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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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引用:
作者polar168
如果以我這次的例子來說




是指長女要負起扶養的責任(廢話), 而次婿雖與岳母同住, 但他可以不必負擔扶養責任?

或是說, 次婿必須不與岳母同住才可以不必負擔扶養責任?

~~~~~~

我的例子裡, 外孫跟外孫女願意負擔起已過世的次女的扶養責任

而他們2人的父親又要他們養.....第3代不就很累?


次婿不用
長女/孫,如果是長女/婿所生那當然扶養啊(廢話他老爸老媽)
祖母應該是外婆也要啊!

如果是學長你說的應該是次婿扶養祖母也就是丈母娘吧?
其實來說順位是長女然後長孫女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直系卑親就是自己生的兒女
然後兒女再生孫子女這樣
依學長這樣說的話
扶養人順位第一是長女
第二是長孫子女
然後!然後!
祖母的家屬全部gg了
才是女婿養喔

單論長女婿的地位跟次女婿是一樣的喔(民法)
應該啦,長女婿應該還是比次女婿排前

我排一下應該是這樣
長女>長孫子女>叭啦叭啦
叭啦叭啦>長女婿>次女婿

以27上1405例來看他最後一句話是不能僅以同居與否,執為其應否負扶養義務之標準

白話文是不能用同不同居當成扶養義務的標準

至於那個扶養順序按照民法說的以親等近者先來看
長女婿>次女婿
但我沒理解錯兩個人在民法的地位是平等的

各位法律大師有錯指正就好別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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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05-23, 12:43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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