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
又在跳針,要你換點新梗也不要要你承認歧視也不承認
要你拿出席地而坐的租借作業須知也拿不出來,整天就在跳針要我去要這個那個。你還真沒包袱可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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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有人貼過了,
別裝睡了2011T菜鳥!
不符合規定不能借用?
拿出來給大家看看"被拒絕租用"的證明啊!
要不然你說規定不能借用就一定不能?
明明就規定可以由仲介公司出面租用,
仲介公司可以公司名義然後以一般名義租用,
平日收費40萬假日50萬。
哪裡說不能借?
是文盲還是真的盲?
果然就是87%87分的角兒無誤。
臺北車站多功能展演區短期租用說明最後更新時間: 2020-01-08
一、前言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稱本局)為豐富臺北車站大廳使用內容、提升空間氣質氛圍、加值本局企業形象,提供外界申請借用多功能展演區舉辦展演活動。
二、本局承辦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臺北貨運服務所
電話: (02)2389-8495
三、借用人資格
(一)法人團體、私立學校、公司行號。
(二)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益慈善。
四、範圍
本局臺北車站一樓車站大廳多功能展演區(以下簡稱本區)借用範圍長自H21柱內緣退縮5.17公尺起,至F26柱外緣1公尺止,計39.63公尺;寬自F26柱內緣縮1.8公尺起,至L26柱內緣退縮3.35公尺止,計31.4公尺,面積計1,244.38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