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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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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clee
小弟只是建議,除了火車站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去

我沒有說過規定 規定這兩個字是你說的

難道建議都不能嗎?


要睡了,不想加入你們的爭議,不用理我
建議比較好聽,講難聽一點就是規定限制強迫,要這樣做也不是不行但得ㄧ體適用,否則就是歧視

再來,誰來執行?移民署勞工局警察?要不要立個法?否則沒法源依據沒罰則根本窒礙難行

去年某個總統候選人提出外籍移工休閒專區就被質疑是否歧視還引發爭議就是這個道理
舊 2020-05-20, 02:30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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