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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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ainwens
這是嫌惡設施常有的爭議,不是單純的土地出租使用,
這些設施會產生一些影響週邀的事物,舉凡空污、水污、噪音、電磁波.....等等,
地主租金爽賺,業者運用設施獲取利潤,周遭鄰居同受影響卻什麼也沒有,
就情理來講個人認為爭取權益並無不妥,就像有人在自家門口辦喜事會給鄰居紅包一樣,
關鍵在於要多少才合理,這部份就要看雙方怎麼談,當然還有手法細膩粗糙的問題。
另外有時候獅子大開口是一種菜市場殺價的概念,就是喊高一點讓對方殺,
但也有對方直接不要拉倒的風險要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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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是順了民意關掉了嗎?嫌惡設施嘛
那還有什麼問題,大家說要開?那就不是嫌惡設施啦,憑什麼要來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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