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動不動就要提告的人說真的也不要來七八區這邊,畢竟這邊就不是要認真的。



引用:
作者XElem
其實:只須第3.「原告只須(主觀)認定受到侮辱即可提出告訴....
然而:法官是否如願判決,就是另一回事了∼也可能考量是否有「敵意、犯意、故意、惡意」等
例如:前陣子有人貼出所謂滴「污辱毀謗」行情表∼有些就被法官認證是「口頭禪」∼不罰....
ps:
有興趣也可參考偶以下10幾年前滴經驗∼不是隨便告就能告贏滴....
就算能告贏,所耗費滴時間&精神∼也極不划算 ∼放開心胸∼退一步海闊天空....
參考:本人親身經歷:『毀謗侮辱』真實經歷流程∼網路警察資料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post1081811666)



話說:偶小時候也曾是「激動戰士+認真魔人」∼頗為憤世忌俗....
直到當兵後:被軍中污染了(凡是別太認真)∼偶就越來越不正經了.... r2~

坦白說:認真痛苦也是一天、輕鬆快活也是...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20-05-08, 01:51 AM #2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nalhope20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