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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misman+++
聯邦政府的權力和職責範圍由《合眾國憲法》 限定。屬於聯邦政府的權力包括:州際貿易、國防、造幣、移民及入籍、以及與外國簽定條約等。

他們州長的權力很大,要管的事也很多.....
有時還會各州/聯邦....互搶物資.....
有大到要被自己國家的總統罵沒常識嗎
[YOUTUBE]4U_Hu-49k5o[/YOUTUBE]
舊 2020-04-22, 03:14 AM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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