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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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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技術人員當久了,我對事情的分析會比較偏功能走向,比如這件事,
我會把重點放在警察功能的發揮。警察逮捕無照飆車小屁孩,如果使用暴力,
能增加效率迅速阻卻屁孩搗亂,降低屁孩造成的破壞,這部分我贊成用暴力;
當屁孩已被壓制毫無抵抗可能,警察使用暴力,能讓屁孩變成善良好孩子嗎?
能復原屁孩造成的破壞嗎?看來是不可能,既然無功能,使用暴力就沒必要。
我想了一下,上述情況中唯一能讓暴力發揮功能的方法,就是直接踹死屁孩,
如此便完全避免了屁孩再犯的可能,但屁孩實際上沒被踹死,所以綜上所述,
在此次事件中的「警察壓制屁孩之後狠踹頭部」行為,我是完全無法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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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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