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朱聞蒼日
這篇應該不久就會砍掉,今天中午被鐵路警察約談配合調查,
對方很客氣說應該沒什麼事,走個流程才能結案,發文超時
無法刪文,要請警方行文請站長刪文,有可能還要跑地院一
次,如果要罰錢我就直接請求拘役了,這事又被老姊念了一頓,
以後不太能發言,自己捅的婁子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
引用:
作者朱聞蒼日
是來高雄在PCDVD的發言,自
己一時口舌之快只能自己認了。
|
唉...竟是這種狀況...
看來在pcdvd發言, 真要小心一點...
沒結案前,
就多花些時間去google "觸犯恐嚇公眾罪" 這方面的知識吧...
世事難料,
能走個流程就沒事, 當然最好...
如果要到法院, 就先盡量google查清楚這方面的資訊(讓自己受到最少損失,並知道法院流程)..
我曾到過法院一次(也不是很嚴重的事, 屬簡易庭),
當時曾一度考慮要不要請律師...
但為省錢, 最終還是決定靠自己解決,
由於在上法院前, 有花很多時間在google資料 整理資料...
所以雖是第一次上法院...但情況都算在自己掌握中...
還記得我當時陳報狀寫很詳細(用電腦打字,最後簽個名蓋個章),
去法院遞交陳報狀時, 櫃檯還回 怎這麼多張......
ps: 既然遇上了, 就要趕緊去設法減輕損害...
沒錢有沒錢的作法(自己多去查詢資料)...
我當時上法院, 是用較正面的心態面對(就靠自己一個人準備資料去法院, 獲得一次難得的經驗, 也讓自己日後能更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