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為防有些人腦袋不清楚,或本來是清楚的故意歪纏,我再闡述一下好了。

相信很多人都看過這個影片。香港抗議民眾通報有黑社會衝進來打人,港警把門關上不理吧。

它這能叫"執法"嗎。除了沒將法治這塊遮羞布扯掉,本質上和六四軍隊開進來鎮壓幾乎沒兩樣了。

法律是講求"動機"的。無論有沒學過法,應該都知道"義憤殺人"和"蓄意謀殺"判刑大不同吧。

民主國家的警察,基本上比較偏向前者(這是比喻,當然他不一定有殺人),有時情緒失控管不太住;而極權國家則偏向後者,根本就是有意威壓脅迫恫嚇,兩者不在一個比較水平上。

關於法律遇上政治,還有廢死很多匪夷所思大拐彎的例子,大家都很清楚就不必詳述了。
--
前面貼了一個加拿大執法過當致死案。陪審團大部份都認同前面三槍是有需要的,有大問題的是後面六槍。再加上之前六件相仿的案例,只有1件進入審判,其他5件都不起訴。(如果沒有後面六槍,那件大概又不起訴啦)

所以就算是民主國家,也不要對"執法"抱持太高的幻想。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0-04-18, 05:36 AM #1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