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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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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5
據某套歷史巨著所言,在基督教發展初期,當時教義裡還沒有自殺是罪惡的規定,由於信眾太嚮往天堂了,於是紛紛自殺去見上帝,畢竟人世實在太苦了。該教領袖發現再這樣下去,豈不是教徒全死光滅教了?於是趕緊召開宗教會議,把教徒自殺會下地獄列為教條,從而避免了滅教的危機。

我想其他宗教應該也差不多吧?
舊 2020-04-18, 12:05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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