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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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snes
這段我看不太懂。
你的意思是:精神病患者殺人的情形,是類似有人作夢夢到殺人,想不到卻是作夢時夢遊,真的在現實上殺了人,但因為他不是真的有意要殺人,所以判他死刑不合理。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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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絕大多數的人是無法任意控制夢境的.
知覺失調者經醫學鑑定得減刑的程度時, 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的.
當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 無法判斷自己做什麼事時, 去處罰他是不合理的.
因此刑法第18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01&flno=18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但這都不代表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