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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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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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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Sad
夢中那個當然不是, 又無實際作為.

現在的問題是, 殺人者償命! 為甚麼我們要浪費那麼多資源醫療一個犯人?
他活著也痛苦! 對家屬也痛苦!

不是不同情那些精神病患者, 我高中同學就有一個還有弱智的狀況.
這輩子是治不好的. 但至少他到現在還沒傷害過人, 在加油站打工, 辛苦的維持自己的生活.

他們本身的痛苦, 並不足以擬補被傷害者家屬的痛苦. 為甚麼不讓他們解脫? 對於彼此和社會大眾
以命償命! 相當公平

"夢中那個當然不是, 又無實際作為."
你一語道破關鍵啊...
對知覺失調患者而言, 就是這樣的情況啊...

"為甚麼我們要浪費那麼多資源醫療一個犯人?"
那這樣醫療資源要不要排除詐欺犯、煙毒犯、竊盜犯、甚至所有犯罪者?

"他活著也痛苦! 對家屬也痛苦! "
確實, 排除這類人最快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剝奪他的生存權.
就算痛苦, 也還是有生存的權利不是?
就算是通過安樂死的國家, 也是要當事人本身同意以及經過足夠的醫療決策才能執行的.
莫非你認同"在路上看到受傷的動物, 是可以任意宰殺的"??
難道智力測驗、經濟收入低於平均值的也一併送去判死刑?
這樣的二分法, 跟納粹有什麼差別?
     
      
舊 2020-04-16, 05:05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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