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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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aifu
疑? 人在走過來的路上被嫌慢而拉倒在地,然後足球踢。
我是希望警察最好有什麼證據能說這個少年在走過來的路上讓他以為再掏槍,所以要拉倒自衛啦。 最好還能解釋說在地上還能令他感到威脅所以只好踢投啦。
幹!!! 掰不下去了。 明明就是火大情緒管理不佳,用肢體暴力向沒有還手能力的嫌犯洩憤。 像這種人有持槍的權力我是覺得不安,起碼轉文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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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不是寫說開車拒檢衝撞嗎?
跟你說的劇情差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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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不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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