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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如果屁孩不配合,警察粗暴一點壓制,過程受傷還是怎麼樣,大家都不會有意見,但這次是屁
孩已經被壓在地上,警察還朝頭上踹一腳,明顯超過執法範圍,純屬洩憤的動作,被判執法過
當一定成立,如果這樣做合理,那只要警察不爽某人也能私刑了,法治國家就應該在合法範圍
內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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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20-04-15, 08:1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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