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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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卡為準,那就認卡不認人。
要認卡又要一人限買一或兩份,那不是很奇怪。
販賣機就是為了節省人力,結果又要多派人……
這些人都是塑膠做的?
如果派的不是警察,沒有公權力限制。有沒有法源?
舉例說明:版上網友一家4口,老人很老,小孩很小,單親要上班。
販賣機不用休息,如果他下班,直接帶4張卡去買一家4口的份量
就好。如果限制一人一份就要4口出動,兩份就要兩口。脫褲子
放屁?
一般小家庭,多數也是3-4人。
當然人多嘴雜,每個人都可以有意見。
不怕拿一疊卡代買的,就怕手殘的。
一人代買,重複操作熟練會快很多。
萬一手殘,後面就等到咕咕咕。
不然加個指紋辨識,綁定卡片。
勞民耗時又白爛……
要代買?
手指切一根,卡片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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