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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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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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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是自殺行為
錢是英雄膽
夠生活之外能負擔你的興趣與生活預備金就足夠

2:夫妻財產共同與分離各有各的好處
站上印象中有網兄就是因為稅務跟老婆如果是離婚的可以更優惠就技術上離婚的
但是離婚會少最大的問題在於 另一半心生不滿 覺得多年的奉獻被打水漂了
所以老公多年的努力她也有一份努力
而離婚裡面如果老公不想這樣分的話
就要努力舉證他的專業是老婆無法協同付出的
(就算是這樣也很難不脫一層皮)

3:建議你先有女友之後再結婚才有需要先處理生活中的問題
連結婚都還沒初稿的話 就在煩惱離婚的問題很有憂患意識
乾脆結婚的時候先簽好婚前協議
「萬一」離婚的時候就按照協議走
(但是人會成長人會變,協議建議每過幾年就拿出來討論修訂一下比較有彈性)
舊 2020-03-18, 10:2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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