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所以你的小孩做錯事,不知道自己錯在哪,你反而要加倍處罰他?
看到這,我也只能呵呵~
然後精神病罪犯不看醫生強制就醫,光是關,關久一點,你覺得期滿出來就會自己變正常了是吧?
還是你覺得不管刑期多少,一律關到死?或是直接判死刑?
對比你之前說的:
精神病患一旦犯罪,就要加重其刑,你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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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完全沒談到死刑,原該判死的精神病罪犯,能逃過,可以推論會被送到精神醫療機構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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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教育讓大多人不會以暴力手段來解決問題,但這個案例裡他沒接受教育,不知道殺人是犯法的嗎?
如果道歉有用,這個世界就不需要警察了,同理的,如果教化有用,這世界還會有犯罪嗎?
今天為何我認為應該加重其刑的原因在於,他已經無法藉由“自制”來控自自已的行為,所以更應該加重其刑,讓他身體記憶住不能對其他人施加暴力。
犯了錯就應該接受懲罰,而不是任憑一句可教化或是讓他了解到自已的錯誤,就應該予以淡化,精神病不應該拿來當成輕判的“藉口”。
精神病有治癒的可能嗎?如果沒有,你又何能証明他不會再犯呢?又如何能認定他能理解到自我的錯誤呢?
所以我始終認為精神問題不應該被當成減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