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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捅的是法客,就同樣也是引用兩蚣約判死刑啊

狠撞死律師的莽漢被判死刑 律師妻:法官還公道
引用:
死刑是我國現行有效刑罰之一,洪所犯故意殺人罪是公政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也符合聯合國批准公布的故意造成致命重大犯罪,洪駕車故意輾撞死兩人,手段兇殘、無認錯之意,同意檢方求處死刑。
     
      
舊 2020-03-15, 10:10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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