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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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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blueck
送到精神醫療機構,然後呢? 在那邊老死嗎? 還是多年後再放出來?
1. 在那邊老死,何必呢? 不但浪費醫療資源,在這個不定時炸彈身邊的醫護人員可能也有危險。
2. 多年後再放出來,這就不用討論了,就是這樣才被罵翻的。


首先,不要搞錯我對於回應對象的重點,我原本回應的是刑期多寡和精神病罪犯的「歧視」有沒有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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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的討論和上面分開來看,這世上很多浪費醫療資源,但不得不繼續浪費的事情在發生,例如植物人、老人慢性病醫療。
先問一件事,等你老了有慢性病,不停的耗用醫療資源,你想不想就這樣被一刀切,停用低廉的健保資源改自費?
如果願意,那是幾歲你覺得應該被停用,你的合理相對於大眾是不是也覺得合理?

第三、延伸上面的問題,類似本案中重大的精神病患刑案,在病情嚴重時,
會完全看不出悔意,等到病情稍被控制,有人可能會後悔到痛哭流涕,有人則不會。
我們當然看不出所謂「真心誠意」的後悔,但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
是精神病罪犯真的跟社會大眾求援了,而且我們一樣一刀切,不給予任何的協助?

在我看來,死刑和有刑期的精神病罪犯都需要套用同一的標準,法律也一樣,
如果在法律上我們還需要考量到有些精神病罪犯是需要救援的,
那就沒辦法在法律上一刀切,也沒辦法去深究醫療資源是不是浪費的問題。

當然,上面的言論不是要說服你,如果你覺得就是要一刀切,直接死刑或是關到死,
才不會浪費國家社會資源,那麼我們的思維就不在同一個邏輯上,
不需要討論對錯,因為我的情緒在另一方面的衝動,也覺得此案的主嫌就是該死,
管他是不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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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20-03-15, 07:19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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