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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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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正常人光看影片就感到極不舒服,能做出這種事的人,一定是精神有問題。

這變成一個詭異的問題,
正常人做不出這種事,所以針對正常人的判刑標準根本用不到;
實際上做得出這種事的精神病患,卻使用不同於正常人的判刑標準

所以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一般人與精神病患的判刑標準不同?
為什麼精神病患可以使用較低的判刑標準?

與其怪法官,從法律面去看,才能看到問題,解決方法也只有靠立法委員修法。
舊 2020-03-14, 08:17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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