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ldhan
這情形我也遇過, 難到是房仲搞鬼讓人賣出或是委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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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理合情的商業競爭,我覺得無所謂。
但是來陰的,這種就無法接受。
以前在台北,免錢公布欄原本都可以貼招租或者出售房屋廣 告。
後來我發現,有不肖業者固定巡田水,一有招租,膠水還沒乾
就被撕掉。就是逼想租屋的民眾跟房仲買資訊,免費的資訊被
他們拿來出售。
一般代租服務,去年以前大概是
簽約跟房東收一個月,房客收半個月租金。
如果租一年以上,還可以接受。
但是只簽三個月也要收一個月,那個房東
能接受?
有些傻一點的租客,就這樣被騙半個月租金……
房東沒有簽約代租,自然收不到他的一個月。
而且房仲只負責媒合,簽約完就沒屁事,
遇到租霸租屋糾紛也不會幫你處理。只有賺錢,
沒有義務,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