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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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過去多是權貴為兒子開了一個逃兵之門
我們國籍法中規定喪失國籍其中一個條件好像是要役男服兵役後
為了不讓取得美國籍後逃兵
除非一輩不入境台灣或入境時違反兵役法已過了追溯期
否則要抓去關,關完後再當兵
我年輕時代,看到媒體報過很多這種例子
其中一個印象最深
一個美國籍台裔人士入境台灣時年近三十
他是小時候出國取得美籍
進來時馬上被海關扣押說他違反了兵役法
他宣稱自己是美國人,小時候離開台灣二十多年再沒入過境
認為自己已經沒有台灣的身份,是徹頭徹尾的美國人
我們的法例兵役就是這樣,在台灣出生的役男就有服兵役義務,不管後來是否取得美籍
這個傢伙有後台,找上美國國會議員出面喬
美國老爸要人,怎敢不放?
我們政府用最快方法給他辦了個僑民證,然後用僑民身分說他年紀可以申請國民兵
本來國民兵也要意思去混一下,草草給他免入營,放他回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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