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提那個例子時,2萬元還高於基本薪資不少...
薪資刻意被拆成多家的例子也是存在的,當時某人力銀行就被爆過了
看看當時人力銀行說的多好聽.....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295213
一名1111人力銀行離職員工向本報投訴,指自己明明每天只在一家公司打卡、上班,每個月卻領到三個公司的薪資表,「有時候連自己都看不懂薪水是怎麼算的!」由於公司僅以其中一個公司名下薪資投保,勞保投保金額只有一萬九千兩百元。...........
.......1111人力銀行副總吳睿穎解釋,公司有十五個關係企業,採取「利潤中心制」,每名員工依其工作內容,除主要服務的公司外,有牽涉到其他關係企業的業務部分,也會另外給予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