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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學校老師的朋友兩個人一起開超商,本來都有很好的工作加起來一個月十幾萬就為了圓開店夢辭掉,
這種連鎖的超商集團老闆都很聰明把風險轉嫁給加盟商,反正你一定要拿錢跟我進貨
我再怎麼樣都不會虧錢還省去店租,打個比方這家店扣掉成本每個月的獲利獎金有20萬,
這20萬就是給店長去分配給其他員工的薪資,假設員工有4人每個月薪資30k一個月就花你
120k,剩下的就是你自己的薪資再扣掉店租進貨成本你老闆一個月能拿多少錢?更別說還要養小孩,
他們後來生意越來越差每天就是為了錢吵架,他那四個員工陸續離職就剩下老婆負責早中班,
晚班就是老公負責,兩個人見面的時間就只有每天早上的交接班,婚姻岌岌可危,最後開了六年
撐不下去只好認賠殺出關店兩個人也以離婚收場,這就是個真實的案例不是開店就能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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