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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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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9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L0050001

引用:
第 63 條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就條文上來看,並沒有限定只罰有關境內的傳染病流行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
所以之前有關武漢或中國大陸疫情的發文,
是不是也有些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佈的不一樣?
舊 2020-03-06, 12:20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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