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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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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剛剛的文字沒有打完整也過了編輯時間。

大方向就是有中華民國籍住在台灣不到半年的人就參考他跟他的家人對台灣稅金的『貢獻度』,也就是他在別的國家貢獻多少是他的事,他在台灣的貢獻不夠的話,抱歉,健保就不會給你用到爽。

至於該員家人的對台灣的貢獻度則是考量到
1.出國唸書的可能是靠家裡經濟援助
2.出國工作的人可能不會在台灣繳稅,但是他的收入必須援助家庭支出,這也算是對台灣有貢獻
3.至於那種住國外對台灣沒貢獻的就沒啥好說的了。

不用期待第一次立法就一次到位,持續追蹤檢討改進才是重點。

至於郭台銘的小孩跟孫子他們應該是看自費的,才不會看健保在那邊吃爛爛的學名藥。


這個方法一聽就很有問題
1. 這種出國念書 只要提出申請 反正沒收入 超過18的成年人 就看現在大學生怎麼處理就好 只要有就國外就學證明即可
2. 那有這種算法? 台灣一般家庭 若父親一個人上班 且家人健保掛在父親上 就得看父親的薪水 薪水越高 附掛人的保費也越高 管你是否養家 就拿出你國外薪資誠實申報給健保局就對

我講的根本不是郭的小孩
我要講的是
你若在國外工作 你說健保局要參考你家人收入來核算你的健保費
若你家人有個很會賺錢的人 比如周杰倫 林志玲這種
健保局就要你繳最高級距 事實你的薪水沒那麼高
這樣計算是有問題的

因為很難核實一個國外工作者的收入
所以立委提議修法改成第七類
直接衝到最高額度
也是一種解法

舊 2020-03-04, 01:10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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