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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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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礦鐵人
最好調到N倍,旅外人士有能力出國都不是什麼窮人,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

完全支持,特別是那些「話趴FAPA」的美國人
要回台灣用健保,從出生之日推回十個月受精日期開始追繳
那些在六四之後跑出來到台灣的海外民運人士通通追繳啦
好像有一個不但拿了40萬美金的國務機要費還特別留在台灣治療腦瘤,把他用掉的台灣健保費通通追繳回來
舊 2020-03-02, 08:05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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