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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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wu2
http://www1.jihsun.com.tw/Office/overseas.htm
要不要先去弄懂台灣所得稅法對海外所得是怎麼計算稅額的?
是不誠實申報? 還是不用申報? 還是達不到繳稅標準?
多數你認為不會誠實申報的那群人, 可能都是不用申報或未達繳稅標準.
你如果認為這部份不合理, 那應該是先去要求修改所得稅法對於海外所得如何扣稅的法律吧. 而不是去指責那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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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只要沒有破670萬, 不用繳稅
如果你不幸的在國外有股利分紅, 這部分會列入所得內, 即使你沒拿到
(有些有綁年限, 或是有條件, 舉例高盛的話, 股票分紅通常是你被lay off或是退休才有機會拿到, 不然可能無法賣出.....)
另外, 對岸理論上來說是列入"國內"繳稅
沒有繳是因為你逃稅.....
但是在港澳地區所得則是列入海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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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說這些, 有些人對岸工作一年在台灣的繳稅額, 是板上部分人士繳20年都繳不到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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