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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們法律是允許雙重國籍的,那些人如果有按規定繳健保費,他們當然能行使權利。

樓主有意見,請先選上總統再去修法吧!


台灣政府除非能知道雙重國籍者的境外收入
不然現在一堆人只繳最低保費
根本喪失健保當初的初衷

另外 你兒子應該有雙重國籍
你不適合在此篇文章發文
舊 2020-03-02, 08:22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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