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ys070
我那時候是吃到原廠
當初就是這家藥廠很機八,就是想獨佔(賺),授權也一再拖延時間
流感和禽流感大流行搞到缺貨被很多國批評
那時候台灣要求授權這家還說不用授權.....搞到後來用逼的
台灣製藥能力不差,假如在中標沒克流感開這家給我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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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藥廠(羅氏藥廠)並不機八
當時由於預測禽流感將大流行, 台灣準備囤積克流感(對禽流感有效?), 提出"專利強制授權",
羅氏藥廠就說你們要多少有多少, 不必"專利強制授權",
後來台灣花大把銀子跟羅氏藥廠買了一大堆的克流感, 結果禽流感並沒有如預期大流行,
台灣堆了大批過期克流感, 台灣人只要得流感(或懷疑得流感)就發一盒,
但還是吃不完, 有效期限展延又展延, 延了好幾年
目前克流感專利期已過, 其他藥廠可做學名藥,與授不授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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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eneonline.news/index.php/2...214172363281250
專利強制授權制度起源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以下簡稱「巴黎公約」)及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以下簡稱「TRIPs」)提到,國家緊急情況或其他極為緊急情況,或基於非營利之公共使用,則可捨棄「合理的條件及合理的期限」之要件。
根據台灣專利法第 87 條第 1 項之規定,因應國家緊急危難或其他重大緊急情況,專利專責機關應依緊急命令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通知,強制授權所需專利權,並儘速通知專利權人。目前我國有 2004 年光碟之強制授權案與 2005 年克流感之強制授權案。另外,第 87 條第 2 項第 1 款之規定,有增進公益之非營利實施之情事,而有強制授權之必要者,專利專責機關得依申請強制授權。第 90 條也規定,為協助無製藥能力或製藥能力不足之國家,取得治療愛滋病、肺結核、瘧疾或其他傳染病所需醫藥品,專利專責機關得依申請,強制授權申請人實施專利權,以供應該國家進口所需醫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