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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我剛經歷過, 家父去年初中風過世 ,生前就跟女兒講不動產不給女兒, 住院期間大妹就在醫院吵著要分土地, 但土地老早就贈與給我們兄弟了, 只剩幾分地做農保用, 後後事就遇到大問題了 ,要她們回來談遺產的問題沒人要理, 也沒人回來看奄奄一息的老母 ,不得已的方法就上法院 ,法院先協調, 她們就放棄但指定繼承, 因為能分的也只十分之一, 兩妹及夫婿都是軍公教退休, 照顧父母及家事都是我們兄弟在做, 說真的他們如何憑法律跟我們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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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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