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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我記的我的貼文也說了
除戶籍歸除戶籍,撤銷護照歸撤銷護照,一碼歸一碼
至少目前我沒聽過原有國民不能申請自己國家護照的

你不覺的就跟這位土耳其人喪失土耳其國籍,護照遭政府撤銷一樣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914/1535180.htm


辦了中國戶籍或護照就變成是中國人民了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2 條
依前條規定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嗣後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
大陸地區護照,得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臺灣
地區定居。

護照條例

第六條 護照之適用對象為具有我國國籍者。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者,在其身分轉換為臺灣地區人民前,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之

第二十五條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一、 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
二、 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
三、 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
四、 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
五、 喪失我國國籍。
六、 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
七、 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
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舊 2020-02-15, 03:02 A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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