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z6810
這個法絕對是個狗屁惡法,
當初武漢市政府,
正是因為有這種法律存在,
才去做處罰武漢肺炎吹哨者及壓抑病情的蠢事.
因為那時大家以為這個病就像SARS,
只要處理發燒的病患就好,
沒什麼擴大感染的跡象,
不需要造成社會恐慌.
像武漢肺炎這種新的病,
沒有人事先能知道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誤",
一直到一週前, 可能甚至到現在,
仍有外國政府把發燒當成感染指標.
然而現在知道許多帶源者,
初期很長一段時間不發燒但能傳染,
此外臺灣現在連驗兩次陰性, 可能都不是完全正確的篩選手段,
大陸有病患發展到後期症狀很典型了, 結果還是驗出陰性.
(金巴黎舞小姐應該繼續追蹤)
這個法應該修成,
蓄意對歷史與現實事件無中生有做假的才處罰,
而不是現況認知或對未來預測, 與政府定義不同就要處罰,
否則兩週前宣揚到公共場所要戴口罩的專家及立委們,
現在是不是該抓去罰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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