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警示簡訊 如果你1月31日有去以下地方, 要自主健康管理。
瀏覽單個文章
Jo Jo Ch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
avq522
請問,檢舉報案的對象及內容是什麼?(搔頭中.......)
應該是這個...
散播不實疫情資訊已觸法,請民眾勿恣意轉發及輕信
疾管署鄭重呼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主管機關將可依第六十四條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可依第六十三條規定,最高可科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2020-02-08, 01:33 AM #
25
Jo Jo Chi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o Jo Chin
查詢Jo Jo Chi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o Jo Chi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