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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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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lifaung
剛好因為某些關係有知道前夫君這個人

我只能說, 跟到于美人, 她開心的時候你可以還不錯, 不開心的時候你就比狗都不如....
都讓給于美人只是多個有可能得到精神病的機會而已


看到于美人在看到記者時崩潰
就知道這女的有問題

只能說女人自己選的
沒人逼他老公
也一起過10幾年
不合就分手
分手後應該讓小孩有最大利益
反正女方有錢
小孩讓給女方有何妨
舊 2020-02-03, 10:18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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