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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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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07
引用:
作者惡蟲


沒有可不可惜啦, 我只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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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我前面所講, 女婿說他老婆死了, 所以姻親關係就不存在....他想要要回之前付的看護費


引用:
作者leeko
按照常理而言,人死情義消,生者是否願意繼續扶養遺族,是生者的自由意願,不該強求。

但姻親關係的存廢,法律是按照規定條件來認定(是否離婚),只要這段法律程序未完成,縱使配偶過世,姻親關係依舊存在。

補充一項,民法有規定,與他方父母同住就負有扶養義務,如果女婿/媳婦是和岳家/婆家分居,就不需要負起扶養義務。

但我們老師曾經說過,這項民法規定的權利義務會有變數,某些法官會引用刑法條文來認定,至於法官怎麼引用,我忘記了 ,這就要請教法律專業。



又, 女婿跟岳母住一起, 付看護費又是合理的?

好像這個女婿不能拿到岳母的遺產不太甘願的樣子

可是他的兒子跟女兒拿得到....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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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舊 2020-01-30, 06:39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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