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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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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supertai
好老派的想法。


結婚又不是合夥做生意,誰賺得多,就說話大聲。

主要會讓小孩有錯誤的價值觀。

小孩成長,需要的是愛與關懷。


其實民法規定
小孩要姓甚麼
夫妻自己決定

以前會說跟丈夫姓
是因為男人養家
但是今天的case是 男生可能無法養家
那小孩跟女方姓氏
有何不可
反正男人都不男人了

我倒覺得你比較老派
E大觀念比較先進

舊 2020-01-28, 09:59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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