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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GCVincent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在花蓮高分院法院,檢察官孫進興當庭用非常權威的口氣說:「犯罪的人都嘛說自己沒罪;我是執法人員,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古金水原本把希望轉向二審法官身上,盼望法官可以公正的聽聽誰講的有道理,還他清白,可是法官一句「質疑式」的問話:「你如果沒做,人家為什麼要告你?起訴你?」

靠夭這兩個人邏輯這麼差怎有辦法當法官檢察官, 就好像醫生不知道心臟在哪裡一樣, 太可怕了
舊 2020-01-19, 09:3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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