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eker1225
剛剛看了此事件的紀錄片,飛機爆炸原因是旅客攜帶汽油和12伏特蓄電池,結果因汽油外洩產生油氣,而偏巧蓄電池產生火花,導致爆炸。整個事件就是機場安全檢查太過鬆懈導致。因為那兩樣東西都是[危險品],根本不能帶上機。而裝汽油的瓶子本來是漂白水瓶,那也是[危險品],漂白水產生的氯氣也有可能氣爆或危機乘客健康。事實上攜帶那兩樣東西的乘客都應該承擔[過失]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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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立榮航空客機在花蓮機場降落爆炸案,因託姪子攜帶漂白水上飛機而被列為被告的前十項運動國手古○○,在官司纏訟十二年後,花蓮高分院更五審再次判決無罪,根據速審法第八條規定,檢察官不得再上訴,全案定讞。…一審及二審均判決古○○有罪,先後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及七年六個月,但在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出現逆轉,古○○獲判無罪,接著更二審至昨天的更五審,都判決古○○無罪(自由時報100年5月12日報導:立榮爆炸案 古○○更五審無罪定讞)。
2016年5月25日:古金水因癌症引發肺炎併發症過世,享年55歲
喔....還好他死了...可以隨便你說......
漂白水氣爆....這話你說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