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A大不錯了~
我做過更不可思議的事情.

那就是彼此約了出去(異性)吃喝玩樂, 最後也是去喝一杯不過我進去是點可樂.
對方暈呼呼的醉倒, 我沒辦法, 就送去長榮酒店, 然後結清那個費用 XD

PS. 什麼都沒幹, 跟服務人員一起照料她進去躺好安頓, 我留張紙條, 一起下樓, 我先刷卡.
由於我家不在台南又是家人同住, 但也不想去她家碰到她家人(她跟家人住一起), 出此下策..

是說就算我家在台南, 也不會帶回家啦.
舊 2020-01-16, 03:47 PM #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