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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這種, 比較像是, 簽了一個歌星, 歌星在外面行為有可能不被聽眾接受

不影響唱歌, 但影響銷量, 是否要續簽?


所以才會要檢視所謂不被聽眾接受的原因是否合理

不是任何理由都能合理化
舊 2020-01-16, 11:48 AM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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