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5
其實規定跟改善大家都懂那個原理, 問題是這個變成只防君子, 不防小人; 只防普通人, 不防權貴, 有意義能讓人信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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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不可能100%防止犯罪。但總不能說辦不到就不什麼都不作了吧。
我說減少幾個百分點應該是有的,但值不值得每個人看法不同,總是不能如每一個人的意。
聰明人總是可以找得出漏洞鑽。如果要堵住每一個洞,那你以後簽的契約可能都得跟磚頭一樣厚。而且還得每年更新(有新的洞)……說著說著怎麼跟M$愈來愈像了。
有錢人請得起律師、法律顧問,說難聽一點,法律顧問就專門雇來鑽洞的,沒錢的人請不起有什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