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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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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年底公司要轉型
頭頭說我們來標公共工程的資訊設備相關保修好不好
然後就去看一些標案....
舉個例像中科管理局
裡面提到駐點人員需甲方同意
且薪資需42200.....
然後需配合甲方提出的代辦事項
如愈加班,不負責加班費
駐點人員需8人
八人內有一主管,為甲方認可同意(僅領薪資)....
設備維護......
看了那些設備全都過保,好壞不知怎樣去下標
然後防火牆拉,mail的垃圾郵件過濾授權也要在上面
口哀!
港務局的也是要一人駐點(需甲方認可)
但是有問題還是要人去處理
該駐點人員モ。。。。不用做事....
如果沒有人員編制,就向上反映,額不是這樣另外領空餉或是酬庸....
某些案子還是規格標.....,綁特殊規格,或是特別時限,新廠商跟本無法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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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了VAIO
永無止境的敗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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