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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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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kaosc
其實區間測速的要到速限20+才會開單,比現在一般測速的10+還寬鬆,
只可惜一堆台灣駕駛就是會自我解釋法條,
到現在還有一堆過高速公路隧道要緊急煞車降到70km/h的。


我也覺得這種人特別噁爛, 不如一開始就按照速限開, 不要突然猛煞.

規定70我就開70, 有測速或警察我也不會猛踩剎車.
但就是有"很多"原本開80以上, 前面有在抓, 瞬間降到將近50(甚至40多).

根本就降過頭.
舊 2020-01-07, 05:5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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